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前身为繁峙县人民检察署,设置于1954年11月21日。院址设在当时县政府所在地——砂河镇,检察长有县委书记马春芳兼任。同年12月13日,更名为繁峙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10月,检察权由军事管理小组行使。1978年,检察院恢复重建。11月1日,繁峙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
繁峙县人民检察院从设置至2021年年底,前后任职的检察长有16人,经过66年的创建发展,队伍、业务和基础设施等发生了重大变化,检察干警由最初的4人发展到现在的40人。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逐年提升。基础设施由原来的与法院合署办公,发展到现在拥有3564平米的现代化办公大楼。有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和可容纳百余人、设备较为齐全的视频会议室;有较为先进的办公办案设备。机关各项业务工作逐年有起色。县院先后被评委全省全区“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基层建设五好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院控申检察部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党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等。
院党组班子配备与分管情况
史秀云: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全面工作。
刘书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第二检察部。
任晓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
郭永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
侯云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姚素芳: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