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办案质效,7月10日,繁峙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一期检察业务集中学习课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边小平主持。此次学习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旨在通过深入学习相关条例,确保检察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活动中,边小平检察长带领干警们深入研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细致梳理,着重解读了增设的三项监察强制措施,强化了对监察工作与检察工作衔接配合的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了基础。
针对“两高两部”最新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边小平检察长围绕立案标准、证据收集、量刑规范、快速办理机制等关键要点进行研读,着重梳理了血液酒精含量阈值、从重处罚情形及不起诉适用条件,明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并结合实际办案经验,分析了新规实施后对醉驾案件办理带来的变化和挑战,明确了在今后办案中要严格按照新规要求,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保每一起醉驾案件都能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
最后,边小平检察长领学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详细学习了听证会的组织程序、参与人员范围以及听证员的选任等内容,重点针对特定情形下召开听证会的案件范围及公开听证的案件范围等内容进行研读。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听证组织及实施能力显著增强。
检察业务集中学习课堂是繁峙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提升干警能力素质的重要举措。今后,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集中学习课堂,持续深化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干警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为繁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王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