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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3日市委巡察组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院党组把巡察和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全部落实到位。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院党组始终态度端正,把巡察作为一次政治体检,认真对待。多次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自我革命、刮骨疗毒的精神,坚决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所有问题清零见底,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9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了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均纳入整改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落实。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三是认真研究,精准施策。巡察整改过程中,院党组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负责部分问题的整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抓紧抓实分管部门整改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具体制定整改措施。10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忻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形成了“三清单”。是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针对队伍建设、机关党建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整改落实机制化、制度化。各部门围绕整改方案倒排时间、挂图作战、从严落实,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真正使整改成为有效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工作办法不够多,入企宣讲次数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持续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应邀参与安全事故调查组。二是扎实办好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整改因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电梯损坏引发的安全隐患6处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质。9月6日、11月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等,2名同志进行交流研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中,向经营者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筑牢经营主体守法经营及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2.关于在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与行政机关的协作还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开展研讨会商,促进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对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检察意见。三是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积极与行政监管部门开展常态化联络联动,通过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方式,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四是联合县公安局、邮政公司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

3.关于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决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制定并落实26项护企举措,并对具体实施情况和阶段性开展工作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总结二是坚持“严格依法”与“做实平等”并重,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并重,打击犯罪与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并重。三是督促整治农贸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网络订餐平台上公示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整治繁峙县辖区内一些网络达人在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的情况下发布探店视频的现象,建议加强对相关食品、视频发布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关于以数字检察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还有差距,运用数字思维研究、思考问题的能力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实战练兵,积极应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做好监督线索收集、模型构建和复制推广工作。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3件;制发检察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二是组织检察人员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优秀模型监督视频课程6次,不断强化数字赋能,最大限度释放法律监督效能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借鉴枫桥经验开展具体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础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领域矛盾纠纷4件4人。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依据事实、法律把案件办结,还要努力化解产生这些案件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6.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距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办案检察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批捕案件重点考察社会危险性,对批准逮捕及起诉有疑问案件,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方式进行了讨论,按照上级要求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持续推进就办理的1件交通肇事案件,鉴于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我院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7.关于司法救助应救还不够到位,司法救助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拓宽救助渠道,对因案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应救尽救”。办案中,到受害人家中了解案件、家庭生活等情况,宣传司法救助制度。

8.关于相关案卷内容还有短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对于经检委会决定的不起诉案件,督促承办检察官及时执行检委会决议并将执行情况予以反馈,装订卷宗时将文书全部附卷。二是组织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进行自查自纠,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填录案卡。对于短缺的相关案卷内容进行及时弥补,并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归档时,承办人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案卷内容短缺问题。

9.关于法律文书填写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进行自查自纠,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填录案卡。落实《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文书质量管理规定》,严格法律文书审核签发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文书“四校”的规定。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案卡填录常见问题提示》进一步提升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10.关于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0月1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11月29日,在党组会上通报繁峙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12月23日,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研究全面从严治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一步加强了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1.关于“‘一把手第一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其他班子成员及干警层层开展谈心谈话,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比如,在干部轮岗交流期间,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涉及到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统一思想,确保高质量完成交流工作。12月4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秀云、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书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云付对新提拔的副检察长边海跃、赵振华同志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1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还有不足,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12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规定,提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二是12月23日,班子成员向院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并将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纳入“一岗双责”履职报告中,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的能力和水平。

1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还不够有力,日常监督工作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列席检察院研究“三重一大”党组会议11次列席检察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至少每半年会同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每半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互通情况,交换意见。12月23日,听取检察院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进一步强化对县检察院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县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4.关于“院党组没有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办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繁峙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5.关于“党组议事规则制度还不够全面,议事内容还有短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修订完善中共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

16.关于“2021年至2023年没有把党组织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4年党组织决定事项已经全部编发会议纪要。

17.关于“个别班子成员未按规定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形态责任进行述职述廉;个别班子成员在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按照通知要求查摆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班子成员亲自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将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形态责任进行述职述廉。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一把手”严格把关审核。

18.关于“民主生活会还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以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按规定做好准备工作10月28日,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向市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等单位征求意见。二是民主生活会上,每位领导干部敢于直面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相互批评敢于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切实提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和效果。

19.关于“2021年至2023年党支部没有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1月和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20.关于“2021年至2023年党支部未开展对党建年度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重要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制定落实计划,按支部分工抓好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将党建年度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纳入党建工作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中,严格制定落实计划,按支部分工抓好落实,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21.关于“院党组和各部门在推进增强干警业务能力方面发挥主观能动性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向全院干警调查培训意向,按照干警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二是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覆盖。9月30日,邀请中共繁峙县委党校副教授贺利平为全体干警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是分级分类开展特色培训。先后组织了数字检察培训、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应用专题培训、“三个规定”填报培训等。

22.关于“院党组抓巡察整改力度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将巡察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忻州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就阶段性重点任务做出安排部署。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加强“一把手”、牵头领导、责任人对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级领导在整改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23.关于“常态化、长效化抓整改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修订完善《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后3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制定了《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健全长效机制。

24.关于“部分问题还未得到彻底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派驻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部对整改全过程开展监督,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11月,员额检察官已对所办案件进行自查。案件管理部门抽查2024年部分案件进行案件评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一)坚持思想不松,增强整改自觉。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巡察整改,把深化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院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标准不降,确保整改落到实处。院党组始终保持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需要结合日常工作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三)抓好制度执行,强化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队伍管理等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对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实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严格执行、坚决维护,带动全院干警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转化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变成夯实根基、推动工作纵深发展的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0-5522000;

电子邮箱:2724679713@qq.com。

中共繁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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